项目名称:社会性投资项目登记
办事流程:
1、市、区发展计划部门及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为项目登记的主管部门。市及区发展计划部门和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按原审批权限办理项目登记,市、区项目登记库实行计算机联网。
2、项目登记与项目审批具有同等效力。项目在办理登记的同时取得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3、市发展计划部门在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受理市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登记,并在当日办结。
所需材料:
项目登记由项目建设主体向项目登记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必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主体还应填写《杭州市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
(2)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政府对外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法人的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法人中标文件;
(4)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需提供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立项审查联席会议审查意见。
办事期限: 1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 市计委投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