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事业前来购买地税发票必须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办税员证、发票领购卡以及前一次购买同种发票已使用的存根联。
二、 对于办税员本人因故不能前来领购发票的情况,作如下规定:(1)由企事业单位法人领购发票的,视同临时办税员,但必须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发票领购卡以及前一次购买同种发票已使用的存根联。(2)由单位其他人员代为领购的,必须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介绍信)、委托人本人为购票单位服务的办税员证、发票领购卡以及前一次购买同种发票已使用的存根联。
三、 餐饮企业申领发票除需提供规定的证件资料外,同时还需提供上月加盖过“已按填写营业额申报”章的《饮食业定额、限额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广告企业购买广告专用发票时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 发放发票领购卡的原则是旧卡用完再发新卡,但遇特殊情况,如原卡一时无法取得但又急需使用发票,从方便纳税人考虑,可酌情给予发卡,纳税人在下次购领发票时需将新、旧卡一并提交,以便查验。
五、 纳税人申请定印具名发票,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资料外,同时还需提供已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具名发票印制申请表》一式四份以及所定印的具名发票样张一式两份。
地税管理的发票种类
1. 饮食业专用发票(含定印具名发票);2. 旅店业专用发票(含定印具名发票);3.服务业统一发票(含定印具名发票);4. 建筑安装统一发票;5.广告业专用发票;6.技术贸易统一发票;7.商品房销售发票;8.非机动车辆停放发票;9.旅游业统一发票; 10.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11.房屋出租专用发票;12. 社区服务定额发票;13.医疗发票(个体);14.出租车发票及各类运输发票(个体委托运管处代管);15.水路货运发票、水路运输服务发票(委托市港务处代管);16.企业非经营性收款收据;17. 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