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易通
 在线咨询 法律社区 案件委托 法律任务 查找律师 常用法规 法律人才 法律网址 律师服务 公检法黄页 法律法规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服务 劳动争议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法律论文 法律资讯 律政房产
公司法频道 设立登记 经营管理 资产管理 劳动人事 财税管理 企业安全 公司法律咨询
您当前位置:法易通 -> 财税管理-> 财务管理  

代理记帐业务机构资格许可事项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4-11-9
 

代理记帐业务机构资格许可事项

事项名称
代理记帐业务机构资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2. 财政部(94)财会字第24号《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必须按隶属关系向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帐资格,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并领取由财政部统印刷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书后,方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



具体条件

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2. 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 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程 序
由拟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按隶属关系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资料:1. 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申请表;

2. 批准机构设立的有关证明文件;

3. 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4. 机构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申请表;

2. 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机构负责人的姓名、简历、身份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机构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期 限
长期(至行政许可的条件发生改变)

文章页数:[1] 

法易通咨询流程:
注册会员 在线咨询 等待答复 选择答案
相关主题
  • 单位代扣 个税自己到底缴了多少?
  •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转换筹划
  •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 中小企业贷款全攻略
  • 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有哪些?
  • 法律社区
    法律咨询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ayit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 | 重庆律师在线 | 律政房产 | 法律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