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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乡镇企业使用)
作者
: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5-6-29
文章页数:
[1]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到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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