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所需材料:(1)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申请登记表》; (2)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3)原工商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函及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章); (4)隶属企业出具的负责人任职文件; (5)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审核表》; (7)《名称(字号)核准通知书》; (8)其他有关的文件、证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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