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是否可清偿债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的财产,是属于企业法人的财产。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清偿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清偿债务。
企业法人所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清偿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企业法人以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作为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清偿的财产,企业法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的前提下可以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人民法院在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作为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清偿债务财产时,应首先执行企业法人未被个人承包或被租赁的分支机构的财产,如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被租赁的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租赁人投入的财产和应取得的合法收益应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