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粗心,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收到了两份判决书,一份判输,一份判赢。昨日,市高院向本报通报称,炮制“阴阳”判决书的5个责任人已受到处罚。
去年3月和9月,家住九龙坡区的童卫东等55位业主与广厦公司发生纠纷。他们分别向九龙坡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因未按广告宣传修建网球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逾期办理产权证书的违约责任。
九龙坡区法院民三庭对这55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后,驳回55位业主全部诉讼请求。审判长随即草拟了童卫东案的判决书草稿,并将草稿拷贝到其他合议庭成员的电脑上。之后,合议庭报请院长提交审委会对案件进行讨论后,形成新的决定:驳回55位业主要求广厦公司承担修建网球场和改变房屋结构的违约责任的请求,同时支持了童卫东等5人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理产权证书的违约责任的请求。
但因制作裁判文书的失误,让童卫东收到了两份判决完全相反的判决书。同时,还出现了两位业主的诉讼请求本应支持,却制作出不予支持的判决书。
事情发生后,市高院高度重视,对九龙坡区法院进行督办。最后,九龙坡区法院作出处理:对民三庭通报批评;审判长张某被记过处分;陈某和赵某两法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另外,刘某和张某两法官也被通报批评。据称,这是我市直辖以来,因裁判文书出错,作出的最重处罚。
(记者 易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