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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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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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初,原重庆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国资所)邓永柱、黄鲁川等专职律师自愿辞职,在重庆市率先创办个人合伙制的律师执业机构,经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批准,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正式成立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 本所主要合伙人:邓永柱、黄鲁川、文莉。 重庆成为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中国加入WTO和西部大开发,为本所迅速发展壮大提供了极好的机遇。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满足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高层次全方位的需求,本所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斥巨资在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黄金地段超五星级的豪华商务社区——希尔顿商务大厦第25层购置并精装修了高档写字楼,设立本所总部和6个专业法律事务部。配置了现代化的办公家具、通讯设备、电脑网络系统和交通工具。高档的办公场所、优雅的办公环境,一流的律师人才,科学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为把本所办成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本所在重庆市沙坪坝区设置了沙坪坝分部 本所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办所原则,立足重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竭诚为社会各界和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所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邓永柱、王学辉、李萍、张爱军等律师多次荣获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勤政廉洁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律师、十佳律师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本所先后受聘担任重庆市广播电视局、重庆电视台、重庆人民广播电台、重庆出版社、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阳光旅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旭辉(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陶瓷业有限公司、重庆百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北碚玻璃器皿厂、重庆市天友乳业有限公司、重庆南亚家俱城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公司、重庆台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佳华物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重庆公司、中国集装箱重庆公司、深圳市萝蔓荔芝保健护肤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重庆嘉陵企业公司、中国银行重庆渝中支行、九龙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重庆市渝州宾馆、重庆银河大酒店、重庆大酒店、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二十九中学、重庆市私营企业协会、重庆市个体劳动者协会、重庆市对外经济交流协会、重庆国际经济关系学会、重庆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重庆罗汉寺、《现代健康人》杂志社等100余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采取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审查重大合同,列席董事会、办公会,参加重大项目的考察、论证和谈判,提前介入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代理重大纠纷案件的仲裁与诉讼等切实可行又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形式,为顾问单位和当事人挽回和避免了各种经济损失10亿余元人民币。 本所先后成功办理了一大批在本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民事、行政诉讼代理案件和非诉讼代理、涉外仲裁及重大刑事辩护案件。如:重庆陶瓷工业公司与香港兆峰创建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争议标的2000余万美元),重庆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诉新加坡义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中国电子进出口重庆公司诉友嘉实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涉外仲裁案,重庆联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香港铭昌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终止特别清算案,《红岩》著作权纠纷案,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及渝中支行、九龙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北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南岸支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交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重庆商业银行李家沱支行、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重庆民泰城市信用社、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金融机构与重庆太易乳业有限公司、重庆金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利重庆实业发展公司华杰公司、重庆白云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公司、成都益州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针织总厂、重庆北盛塑料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丰庆实业公司、重庆汽车贸易总公司、重庆标准件工业公司、重庆天富金银饰品公司、重庆协力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天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医药公司、重庆长江小型轧钢厂、重庆艾希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诉讼标的总金额达数十亿元的系列借款合同及担保纠纷案及重庆中穗实业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广利电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利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等单位与海南省鸿程实业公司融资纠纷案,成都万和实业有限公司及刘英等人与重庆新东福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重庆六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自贡兴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廖仁碧、谢小春等人与重庆市巫溪县畜牧局、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赔偿纠纷案,重庆无线电厂振兴电子公司原总经理杨池清(同伙著名歌星陈某)倒卖彩色电视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某广播电台记者黄某受贿、投机倒把案(被控犯罪金额150万余元,最后改判无罪)、香港渝丰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魏某某(原重庆市副市级干部)玩忽职守案(被控涉嫌倒卖外汇,亏损1800余万美元,最后作无罪处理)、震惊全国的綦江县虹桥垮塌刑事犯罪被告人赵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原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常务副书记郭某某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被控涉嫌犯罪金额1260余万元,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信息技术部业务员胡某某贪污案(被控与他人共谋,修改银行电脑数据库,虚增存款55万余元,非法占有。本所律师提出的胡某某系劳务人员而不属公务人员,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身份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法院改判胡某某犯职务侵占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年)等刑事辩护案件和2起3名台湾同胞分别在重庆两家三星级酒店被歹徒杀害的涉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案件等。尤其是本所邓永柱、耿沂等律师克服重重阻力和困难,成功代理的震惊中外的四川省合江县“6.22水上特大翻船事故”130名被害死难者的数百名近亲属诉合江县港航监督所、合江县榕山建筑公司及被告人梁应金等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的典型案例被全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报道。重庆电视台还将该案代理情况制作成三集《拍案说法》和三期《第九直播室》等专题节目,向国内外广泛宣传。我所律师勤勉尽责、仗义直言的职业风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为适应资本市场全面开放的形势需要,本所率先申请成为重庆产权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已有14名律师获得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产权《经纪资格证书》。全所同事齐心协力,满腔热忱地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中外投资者提供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招商引资、经纪中介、法律政策咨询等高效优质的全方位服务。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防止和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盘活巨额的存量资产,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本所拥有一支毕业于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的博士生、硕士生、双学位本科生为主体的专业律师队伍,不仅有精通法律,熟悉国际惯例,掌握外语、财会、税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还有一批长期从事审判、检察、法学教育、工程建设、金融、保险、国际经贸,法律实务工作的,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组成的顾问团对本所律师业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本所律师邓永柱、王学辉、钟镆智、刘武元、张爱军、马登科、范卫红、邵海等人还编撰出版、发表了《行政程序法精要》、《行政权研究》、《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研究》、《房地产交易法律问题研究》、《市场经济法论》、《重庆市法律援助研究》、《浅谈在承包经营中贪污犯罪的认定》、《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法学的新视野》、《论邓小平理论的发展观》、《“文革”目的新探》、《论违法建筑在司法上的地位》、《公司资本制度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之比较》等专著和学术论文。多部作品还荣获省、市优秀科研成果奖和调研成果奖。本所3名律师还被聘任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电信网互联争议专家库成员和英语节目主持人、播音员。 老、中、青三结合的人才结构,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团队精神,专业分工、统一协调、严格管理的经营模式,四通八达的信息渠道,加之与党政机关、中介机构、社会各界及国内外同行的广泛社会联系,构建了本所强大的集体智慧和整体优势。为顾问单位和当事人规避风险,扬长避短,降低成本,依法经营,实现其合法权益最大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实力支撑。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中柱律师的成功之路。本所改变以往法律服务仅以当顾问、打官司为主,充当“消防队”角色的传统模式,进而采取法制教育、提前介入、依法论证、风险防范、建章建制、综合配套、事后回访等有力措施,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优质的全程式法律服务。使本所律师真正成为顾问单位及当事人的知心朋友和参谋助手。努力将本所办成专业分工多元化、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现代化,与国际接轨的一流律师事务所。
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
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大厦25楼
电话:69038709 邮编:4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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