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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等20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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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4-10-26
    文章页数:[1] 

    渝府〔2004〕245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等20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渝教文〔2004〕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重庆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

    重庆第二卫生学校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机电工程学校

    重庆科能中等专业学校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重庆市渝中区职业教育中心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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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专学校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綦江县古南职业中学

    重庆市工艺美术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江津江南职业高级中学校

    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童家桥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潼南县闇公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万州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希望你委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努力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高,在全市范围内起骨干、示范作用的重点职业学校,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四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批复

      抄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10月9日印发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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