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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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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2-14
    文章页数:[1]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三种。

    A.(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O.Rule)

      由国际货协会制订,本规则共21条,主要说明CIF买卖合同性质。具体规定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风险和责任。

    B.《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由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订,对以下六种术语作了解释:

    (1)S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价。
    (2)FOB——运输工具上交货价。 FOB又分为六种,其中第五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
    (3)FAS——船边交货价。
    (4)C&F ——成本加运费(目的港)价。
    (5)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目的港)价。
    (6)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该惯例在美洲国家影响较大。在与采用该惯例的国家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与其他惯例的差别,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贸易术语所依据的惯例。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国际商会制订,目前通用的是1990年的修订版,称为《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0),于199O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该通则共包含四组13种贸易术语。见表
    E组:启运
    EXW工厂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组:主运费未付
    FCA交货承运人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组:主运费已付
    CFR成本加运费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PT运费付至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组:到达
    DAF边境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EQ目的港船上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DU未完税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DP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目前,(INCOTERM 1990)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甚至连美国商会等团体也向美国商人推荐使用这一惯例,以取代《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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