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职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指挥员、值勤人员、值班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军事职务,是指担任指挥、值勤、值班等事务。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武装力量的军务活动、军务秩序,扰乱军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采用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指挥员、值勤人员和值班人员执行军事职务,具体方式有:
1、对指挥人员、值勤人员、值班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致其不能执行指挥职务、值勤职务、值班职务;
2、对指挥人员、值勤人员、值班人员进行精神控制,如以施以暴力相威胁、以砸毁财物相威胁、以揭发隐私相威胁、以毁损名誉相威胁等致其不敢执行军事指挥职务、值班职务、值勤职务;
3、造成后果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阻碍执行军事职务,仍然为之,并且有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战时实施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