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军事指挥人员在战时故意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结果。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事指挥员在战时的职责和作战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军事指挥人员在战时故意违抗作战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到国家宣布解除战争状况止这一段时间。
作战命令,是指在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况时上级机关或指挥人员的命令、训令、指示;
对战时造成的危害是指因行为人违抗命令而丧失作战时机使部队增大伤亡,影响作战任务的完成。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参加作战并直接接受上级命令的直属部队的军人,没有参加作战的人员不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上级下达的作战命令而予以违抗、拒不执行,致战斗受到影响、增大伤亡。
战时违抗命令罪由军事法庭管辖、审判。
战时违抗命令罪,刑法规定:
一、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致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