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浙江省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王安健、原副局长苏月来被湖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该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原处长童国权被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今年55岁的王安健1990年起任湖州市建设局副局长,1998年起任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月来今年50岁,1985年起任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起任该局党组成员,1997年起任副局长。童国权今年39岁,1998年起任湖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处副处长,2002年起任该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处长。
检察机关指控,王安健、苏月来、童国权从1999年到今年春节期间,在该局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转制过程中,利用主管、分管以及直接管理转制工作和其他人事安排等工作之便,非法收受转制前的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乔建新和转制后的环境科学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沈顺雨送给的现金,其中王安健收受16万余元,苏月来收受10万余元,童国权收受6万元。
此外,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分局原局长朱法根因在此案中涉嫌受贿,日前已被吴兴区检察院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