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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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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中国律师网 日期: 2003-6-20
    文章页数:[1] 
    今年司法考试时间10月11、12日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普法网 北京6月18日讯(记者 徐兰锋)今天,司法部正式发布《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广大考生知晓了盼望已久的答案: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10月11、12日举行。这标志着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同去年首次考试相比较,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在以下几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和完善:

      第一,报名条件更严格。去年首次考试,因律师法过渡的原因,专科学历可以报考。而今年这个问题没有了,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规定,除公告中规定的放宽地区的人员,可以将学历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外,其他地区的报名条件必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二,报名方式推陈出新。今年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除继续实行传统的现场报名方式外,为提高报名效率,增加了考生可以在中国普法网下载报名表格,提前填写的辅助报名方式。同时,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科目作适当调整。司法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法学教育界和法律职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今年试题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结构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着重考察应试者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对主观卷的试题形式和试题内容进行改造,加强对应试者法律思维、逻辑和文字能力的考察。在考试科目上,将法制史增列为今年司法考试的考试科目,实现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

      第四,评卷方式进一步改进。为适应今年考试主观试题类型的变化,将采用双线评阅、平均取分的评卷方式。通过采用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情况的做法,加大试卷评判质量的监控力度,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体现评卷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此外,针对非典疫情肆虐的特殊情况,司法部还要求各地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如增设报名场所,尽量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进入报名场所要坚持体温测试;考场设置要宽敞、清洁、通风,并设置必要的备用考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前,为做好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司法部特别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年的司法考试工作。会议由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主持。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代表司法部对今年的司法考试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她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随公告一起下发的《司法部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以及后发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规则》,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施行)》的要求,保证今年的司法考试在报名、考试、评卷、成绩公布等环节都规范、有序地进行 ,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做总结发言时强调,今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去年良好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一丝不苟,齐心协力,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继续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努力实现国家司法考试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要求,确保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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