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服务中心 法易通 全国最大法律法规库查询
将本站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案件委托 律师库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常用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窗 法律人才 政法黄页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法律服务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刑事违法 刑事犯罪 犯罪处罚 法律论坛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继承收养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合同 金融 贸易 消费者 担保 仲裁 律师服务
您当前位置:重庆律师在线 -> 民事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结婚登记 向下滚屏

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应提供的文件

站内搜索
相关主题
  • 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结婚的规定
  • 临时来大陆的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的结婚登记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的条件
  • 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的结婚登记
  • 涉外结婚的程序
  •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6-17
    文章页数:[1] 
        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申请在内地结婚,应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文件:

        一、香港居民身份证;

        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辩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三、在香港从事的职业或者有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

        四、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书;

        五、不在原籍申请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还须由原籍乡镇人民政府、市、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由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无配偶的保证;

        六、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过婚的,须提供离婚证;

        七、如果申请结婚的登记的当事人配偶死亡的,应出具配偶死亡证明书;

        八、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同居关系的,应有脱离同居关系协议书。


    文章页数:[1]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6 www.newc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重庆律师在线 | 四川律师 | 上海律师 | 广东律师 | 江苏律师 | 湖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