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服务中心 法易通 全国最大法律法规库查询
将本站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案件委托 律师库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常用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窗 法律人才 政法黄页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法律服务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刑事违法 刑事犯罪 犯罪处罚 法律论坛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继承收养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合同 金融 贸易 消费者 担保 仲裁 律师服务
您当前位置:重庆律师在线 -> 经济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 专利权 向下滚屏

公民个人申报发明的程序

站内搜索
相关主题
  • 中国墨盒企业多放弃应诉 纳思达单挑爱普生
  • 飞利浦指责柯达涉嫌侵权追缴压缩技术专利费
  • IBM和戴尔等知名PC厂商被控侵犯光存储专利
  • 知识产权“赤字”困扰中国企业
  • 为音频专利支付2.5美元/台专利费 国产主流DVD临近生死考
  •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6-20
    文章页数:[1] 
        发明,是科学技术进步过程中取得的新成就,公民个人申报发明,首先要确定该发明是前人所没有的,经过实践证明是可以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经济效益的,是公民个人的,非职务发明的成果,否则,不具备申报发明的条件。

        公民个人申报发明,首先应按隶属关系递交请求书,其内容是:发明的名称、详细内容、发明人姓名、单位、发明的理由、完成的时间、申报的日期,同时递交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摘要及附图等文书;其次,主管部门收到发明人递交的全部材料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发明条件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及国务院主管部,经审查,评定奖励等级,报科委,由国家科委核准授奖,奖励分四个等级,发明经确定等级,颁证书、奖章、奖金后,发明归国家所有。

        除国家设定的发明申报程序外,符合地方发明条件的,也可以按地方设定的发明申报程序申报发明。

    文章页数:[1]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6 www.newc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重庆律师在线 | 四川律师 | 上海律师 | 广东律师 | 江苏律师 | 湖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