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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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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6-2-7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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