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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原告可请求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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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6-20
    文章页数:[1] 
        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请求,经审查,符合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证据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行为的裁定,并立即生效。

        人民法院在规定的四十八小时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需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实的,可以传唤单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作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侵权行为的裁定;

        二、人民法院作出的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侵权行为的裁定应立即送达被申请人,最迟不得超过在作出裁定之日起五日送达被申请人。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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