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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风水有碍 村民砸人365年祖碑

作者:魏东 许雪樵 蓝莉 原出处:中国法院网 日期: 2006-2-20
 

中国法院网讯   刘某家里事故频出,经过风水先生“考证”后,认为是董某某家的祖碑破坏了刘家的风水所致,遂带领族人将董某某家的祖碑挖出并毁坏。结果被董某某等38名族人告上法庭。2月15日,经江苏睢宁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董某某等38人在法庭上收到刘某等四被告的赔偿款1500元,双方当庭握手言和,原告自愿撤回起诉。

    本案38名原告为同一宗族,其先辈死于清朝顺治七年。为了悼念祖辈,死者的子女在坟前树立墓碑一块,碑文上记载着死者的生平事迹。解放后,因兴修水利设施,原告举行迁碑仪式,将墓碑树立于被告刘某祖坟前约17米处。

    近年来,被告刘某的亲属先后有四人非正常死亡。特别是2005年11月,被告24岁的儿子结婚仅28天即死于车祸。被告认为是风水有碍,导致一个又一个不幸,于是找当地风水先生看看是何处不吉祥。经过一番考查,风水先生将原告宗族的墓碑确定为不祥之源,证据是墓碑下有一块三尖小石头,石尖直指被告祖坟,此所谓“十(石)箭穿心”。刘某要求原告迁离墓碑遭到拒绝后,纠集族人将墓碑挖出并毁坏。

    从清朝顺治七年至今已过365年的祖碑被砸,38名原告气愤不己。在经村民多次调解未成后,38名原告于2006年1月9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重新洗碑、立碑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3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生者悼念死者属于人之常情。被告家庭出现的不幸与墓碑的置放没有因果关系,而墓碑与原告的感情价值有一定的联系。被告以违背善良风俗的方法擅自损坏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墓碑,伤害了原告的感情,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也侵犯了原告悼念的权益。原告要求重新立碑、洗碑的主张与有关法规不合,不予支持。经双方协商,被告赔偿原告1500元,原告自愿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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