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易通
 在线咨询 法律社区 案件委托 法律任务 查找律师 常用法规 法律人才 法律网址 律师服务 公检法黄页 法律法规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服务 劳动争议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法律论文 法律资讯 律政房产
您当前位置:法易通 -> 案件大全-> 大案要案  

原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受贿500万元被判处死缓

作者:渔舟 原出处:中国法院网 日期: 2006-3-17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雁,现年50岁,案发前曾任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崂山区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青岛市政府市长助理等职。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雁1999年春节至2003年9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在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调动、购房、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24次共非法收受14家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总价值折合人民币497万元。案发后,尚有458万元赃款未追回。
文章页数:[1] 

法易通咨询流程:
注册会员
相关主题
  • 中国券商破产第二案大连立案
  • 新疆“果蔬霸王”涉黑犯罪被重判
  • 涉嫌三项罪名
  • 广东特大信用证诈骗案终审判决
  • 李瑞庚亿元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决
  • 法律社区
    法律咨询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ayit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 | 重庆律师在线 | 律政房产 | 法律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