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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图形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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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6-20
    文章页数:[1] 
        图形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七款中指出,图形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设计图,是指由线条、图形、数据、文字、方向等组成的图形,他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人的智力成果,该种设计图在出版中著作权人(设计人)的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但在施工、制造过程中,为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允许改动,在这个范围内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二、地图。是按照数学法则,运用符号、图形,反映地形、地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图形。他是利用投影和比例尺,将地球表面的各点标注在平面上的手段,准确指示地理位置的图形。

        地图是特殊作品,他涉及外交、国家权力范围。因此,地图的汇制、出版、发行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出版、再版。

        三、示意图。是为了说明内容较为复杂的事物的原理或具体轮廓而绘成的简略明显、使之一目了然的图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示意图仅限于示意图的印刷出版。除此不列入保护范围。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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