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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赤字”困扰中国企业

作者:程云杰 原出处:中国法律教育网 日期: 2006-5-6
 

    一份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企业目前的创新研发支出,其比值几乎是其全球专利权拥有量的300倍,知识产权“赤字”已成为中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困扰。

  这份报告援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数据指出,中国企业的研发支出从1991年的2000多万元人民币上升至2004年的近2亿元人民币,研发投资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几乎翻了一番。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美国拥有的专利仅占美国专利总量的0.17%,在日本和欧洲拥有的专利分别占该国专利总量的0.04%和0.19%.

  波士顿咨询公司 知识产权全球专题研究组负责人拉尔夫·艾卡特在北京接收国内媒体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有一半以上的产品出口美国和日本,但是在这些主要贸易伙伴国拥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却相当微弱,这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巨额研发投入很可能会面临蚀本的危险。”

  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在国内的专利年申请量已从1998年的9万多项上升到了2004年的28万多项。相比较而言,中国于2004年在美国申请的专利仅为1800多项,在欧洲和日本申请的专利量分别为400项和260项。

  波士顿咨询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大卫·麦维德说:“中国企业必须意识到,在国内申请专利并不能保护他们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中国企业要与强大的国际企业展开竞争,必须发展自己的知识产权组合和战略。”

  从发达国家的先例来看,从单纯的知识产权投入到拥有实力强大的知识产权资产并在国际贸易中盈利一般要经历5个阶段:出口基本产品,开始出口高科技产品,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的高昂成本,巨额投资自主创新,享受知识产权的互惠互利。

  麦维德认为,中国企业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缩短知识产权发展的进程。他建议中国企业通过与海外企业建立合伙关系、境外收购、投资申请国际专利权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来构建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组合。

  麦维德说:“现在正是中国企业以知识产权为导向实行海外并购的时候,这种做法根本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

  波士顿咨询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力度远远小于印度和南非。2000年~2004年,中国企业累计进行了82次海外并购。 马来西亚企业进行了89次,南非企业进行了169次,印度企业进行了201次。

  在谈到申请海外专利时,拉尔夫·艾卡特建议中国企业不要盲目申请所有的专利项目,而是要到最重要的出口市场申请最有价值的专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支付巨额专利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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