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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皮试致5岁童过敏死亡 乡村医生坐牢两年半

作者:武汉晚报·秦杰 黄萱 陈都 邱颖佳 原出处:中国法律教育网 日期: 2006-5-6
 

    黄陂一名乡村女医生在给病人注射前,未做皮试,造成年仅5岁的幼儿出现过敏反应,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记者从黄陂区法院获悉,乡村女医生周汉芬一审被判刑2年半,并赔偿6.3万余元

  去年4月21日晚,黄陂南湖村村民周某5岁的孙子敏敏咳嗽不止,周某请周汉芬到家中为其诊治。周准备给敏敏做静脉注射,周某问做不做皮试,周汉芬回答不做。

  当针刚扎进右手背准备贴胶布时,孩子突然大哭起来。周连忙拔出针头喊来同村医生张某进行抢救。40分钟后,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证实,小孩子因注射头孢菌类药品出现过敏反应,引起喉头水肿导致死亡,属一级医疗事故。

  黄陂法院认为,周汉芬为他人诊治中,违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造成就诊人死亡,故判定周汉芬犯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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