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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为还千元赌债自杀 父母获赔5.6万

作者:中新网·陈明 原出处:中国法律教育网 日期: 2006-6-7
 

    记者昨天从广东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阳江市区某中学女生阿婷(化名)于去年六月因欠下“六合彩”赌债无力偿还而自杀身亡一案,日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宣判。

  法院审理认定,阿婷自杀身亡,本人负主要责任,其父母承担次要责任,代阿婷投注“六合彩”并向阿婷追讨赌债的阿梅(化名,同校初三级女生)承担次要责任,判令阿梅父母赔偿五点六万元。

  去年六月间,广东阳江市区某中学初一级女生阿婷,通过初三级女生阿梅向他人投注“六合彩”,欠下了一千元赌债无力偿还。在面对阿梅的追讨、又不敢告诉自己父母的重压之下,阿婷于去年七月四日走上了自杀的绝路,在市区鸳鸯湖自溺身亡。

  中学生因染指非法“六合彩”赌博活动而引发的这一悲剧,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深切关注,在当地教育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就在阿婷自杀后的当天,极度悲伤的阿婷父母将阿梅及其父母,连同阿婷就读的学校一并告上了法庭,索赔二十一万多元。

  阿婷父母认为,阿婷是由于阿梅追讨赌债而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投湖自杀的,阿梅的行为与阿婷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负民事赔偿责任。而市区某中学未尽到管理、教育阿婷、阿梅的义务,对阿婷之死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双方父母合校方当事人在江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围绕阿婷之死的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对此,校方当事人辩称,阿婷和阿梅在校期间没有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学校针对“六合彩”赌博活动早已在全体在校学生(包括阿婷、阿梅两人在内)做足了预防性教育,所以校方对阿婷之死没有责任。

  江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阿梅父母和某中学分别赔偿八点四万元和二点八万元。被告对此判决均表示不服,遂上诉至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江中院经审理认为,自杀是阿婷死亡的直接原因,她本人承担主要责任。被追债是导致阿婷死亡的间接原因之一,阿梅对此承担次要责任。学校有教育、管理和保护在校学生的义务,但不可能对在校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负有必然发现的义务,没有证据表明某中学明知或应当知道阿婷、阿梅参与“六合彩”赌博,该校对阿婷的自杀没有过错。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对阿婷的人生观造成不当的影响,致使阿婷遇到问题不能解决时采取极端的自杀。因此,它也是引起阿婷自杀的原因之一,其父母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阿婷及其父母、阿梅各负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的责任。由于阿梅是未成年人,该责任转由她的父母承担,终审判决阿梅父母赔偿五点六万元给阿婷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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