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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律师办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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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北大法律信息网 日期: 2006-6-10
     
        我们的事务所成立两年了,一直想整理办所过程中的一些经历,也是对几个朋友辛苦运作的记录吧,说不定哪天他们看到这些文字,会拈花微笑的。

      我们执业的年限都不是很长,我也才5年,办所的时候刚刚满3年,其他几个伙计就更短,有一个是办好所才拿到的执业证。为什么要自己搞一个事务所,也是出于形势所迫的。

      我执业的年限不长,但换来换去做了5、6个事务所,本地的事务所的管理属于放羊制,一个律师在所里挂着,所里是不用支付任何报酬和介绍任何案源的,相反,律师应该向事务所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或者叫挂靠费,这个费用一般是3000到10000不等,根据事务所提供的条件来定,提供办公桌的,交5000,提供独立办公室的交10000,什么都不提供的,交3000。至于年检费用,自己出,开了发票,自己负责税费,接到案子,自己去办理,不能出任何问题,出了问题,自己了结。交了挂靠费的,事务所一般在案子上就不再收取提成了。这种管理方式,事务所在管理上就方便多了,而且办公费用也有保障,所以即便是主管部门每年都发文件查,严格禁止这种出租办公室的行为,但基于律师必须要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且不能单独开业的陋规,这种做法也在本地区的事务所间流行着。

      一般来讲,本地区的一个律师,一年的业务收入平均在6-7万元,这是毛收入,除去办案开支,提成,税费,估计还能剩过3-4万左右,再交个5000到一万做管理费,实际给老婆孩子的就冒什么了,和民工没有什么区别,低于这个平均数的律师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哪里还谈得上注意学习,提高办案质量啊。

      我们几个人,在一个小所做了两年,这个所还不错,主任是个年轻人,执业才2年,因为努力,签到了几家大企业做顾问,还将当地的商业银行和电视台揽了进来,急需一批有证的帮他打理,他则脱离办案的琐事,一心去拉客户。对于这种操作模式,我觉得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千万不能亏待手下,否则就会连锅都被端了。因为,实际面对客户的是手下,案子和文件也是手下做,如果亏待了,手下就会带着客户跑了。在这个小所里,我们一样可以做自己的案子,老板有案子安排,就按比较低的比例提成给我们,开始做觉得也无所谓,练练本事也行啊,但做长了,心里肯定受打击,如果知道老板收了多少钱那就更是失落,一个案子,老板收10万,估计给我们大概是2万,案子全部我们操作。于是,有人提出要分出去。有人暗地里和客户接触,愿意降价接案子,有人干脆就拉了客户另投明主。当然,这种背主作窃的行为我们几个都是不屑做的,我们的想法是,自己搞一个所。

      但搞一个所又谈何容易啊,办律师事务所不像办公司,几下几下就行,办律师所要有资格限制又有名额限制,总不能谁谁都可以办所,我们送材料去司法厅时,厅里的律管处处长就不给我们好脸色,他说,哪里什么人都办所,是个律师就想立杆子,怎么行?所以,我们的材料从区到市再到省时,被卡在处长手里,硬是没有批下来。没有批下来的原因主要是,我们的执业年限都还不够,3个合伙人,两个2年,一个1年都没有。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我们的老板刚拿证就办了个所,还是有限责任的那种所,也没有哪个放什么屁。主要原因是,我们的礼数还是不周到啊。

      我们几个人,凑了10多万块钱,租了个写字楼的办公室,头发已经打湿了,不剃不行了啊。总不能批不下来就不办了,前期也投进去不少钱,总不能水飘飘啊。于是想了两个办法。
      一个是,找一家小所,挂在下面,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每年交管理费。这个办法其实很馊,做得好,我们的脖子会被卡,做得不好,连本钱都收不回还要交管理费。另外一个是,找一家快破产的所,收购它的股份。

      接下来的运作出奇的顺利。首先,市局里的领导看我们办所的心很诚,向我们提供了条线索,有个事务所成立一年,因合伙人争议,提出要注销事务所。我们马上找到了那个所的主任,谈妥了收购条件。我们出价3万收购这家事务所所有合伙人的股份,其实也就是签了个合同,对方将事务所的执照交给我们,就完成了收购,至于这个所的财产,也就只剩下了写桌椅板凳,由原来的那个主任搬了走。

      其实,一个律师事务所,最值钱的是律师,其次是招牌,至于其它的东西,值不了几个钱。再有名的事务所,再有实力,金牌律师走了,客户先走一半,再被金牌律师带走几个伙计,这个所就要关门,再有实力的所,牌子砸了一次,再不会有客户上门。即便你的装修像五星级宾馆也冒人进来。我去过一家所,位置很偏僻,面积40个平方,一台破电脑,一台破传真机,一个伙计一个老板,它的业务却很好,为什么?老板是法院出来的,有人脉资源。那老板说,就是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省得有人吵。你看多牛屎!!

      我们几个人,置了些新家具,几台电脑,还连了宽带,请了个伙计,然后,每人占了间办公室,像模像样的做起合伙人来了。但案子怎么来,那时,还没有人想过,先过过老板瘾再说吧!

      2004年7月,我们正式挂牌,其实也不叫挂牌,牌子已经挂在那里好久了,因为我们觉得收购的事务所名字比较响亮,也就没有用那个大师帮我们起的名字。关于大师起名字的事,我罗嗦几句,我们推选的主任是个占星迷,每天都要算一卦决定行止,对于开事务所这样的大事,他肯定要请大师起名字,看办公室的朝向等等的,于是,他请了我们这里最高的山上面的得到高僧起了一个4个字的名字,将他自己的名字也镶嵌了进去,申报办所的时候,厅里的处长说这个名字与本地的一家事务所名称相近,打了回来。我不敢亵渎大师尊严,大师并不晓得这个名字就和别人同名同姓啊,事务所的名字就没有改,用了收购前的。关于股份,我们这里的股权结构很复杂,4个人,按道理每人平均最好,讨论起来大家权数相同,不会有大股东小股东的问题,但我们当时没有考虑,我们推选的主任占了55%其它3个每人15%。这样,主任就有绝对的权威了。我们租了个比较大的办公室,上下两层复试结构,合伙人都在楼上办公,每人安排了一间独立办公室,全套先进设备都配置齐全。下层为开放式办公区,有资料室和会议会客室。总之,办公室的结构和布局是科学的和合理的,较本地的3-4人的麻雀所,我们这里算是一流了。挂牌开张前一个月,我们忙上奔下的,后来一计算,差不多10万块钱砸了进去。

      开业的庆典策划的不错,我们几个人的客户派了代表送来花篮,我们几个在这行的好友也来道贺,请了主管领导发表勉励的演讲,请了常一起混的法官警官,总之我们认为的各界名流都请了到场。那天花篮塞满楼道,隔壁的公司都冒办法做生意了。当时我们的幸福感和成就感现在还荡漾在我的心中,虽然现在时过境迁,我要面对的更多的是如何筹措资金,管理客户和开拓案源。我们当时一直认为,杆子立起来了,就等着收钱吧。

      兴奋感在一周后消退了,开业后的一周,我们开了3次会,主要决定事务所的大政方针,有人认为,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名度,要到报纸电视台做广告。有人认为,我们刚刚起步,先做小案子,一步一步做,有人认为,事务所要有和别的所不同的新思路,要有特色,总之,大家的讨论很激烈,但没有人提出一个能让客户的钱到我们这里来的办法。最后主任拍板,最近三年,事务所也不制定什么限制性的制度,也不定发展方向,大家自由发射,闷着头赚钱。就是这个方针,让事务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

      我们之所以成立一个所,一是在原来所做得不那么爽了,二是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客户网络,并自信能够将网络进一步扩大。

      我们的经营方针是,用长期客户支付的顾问费用支付事务所的开支,其它由此所产生的项目案件收入,作为合伙人个人的收入,我们理想的模式是,由10家左右的长期客户来支持住事务所的各种开支和投入,其它的收入就是赚的了,谁开拓的客户越多,谁的案件越多,谁的头就闷的深.

      不是每个律师都有钱,也不是每个所都能够发财。80%的法律业务被20%的家伙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和手段搞了去,他们赚了大钱,一个个宝马车开着,豪华别墅住着,欧洲悠着,搞的大家都以为律师一心很有前途,很赚钱。其实外行哪里又晓得啊。早厢有个所的主任接了建行还是什么行的一个贷款案子,标的1个多亿,风险代理的,收了800万的代理费。本地的行业里面开了锅,一个个所都往银行不良资产业务里面钻。银行也精了,对于不良资产的案子,一律全风险代理,连诉讼费都不垫付。而且还搞了一个招标,谁的代理费比例低就谁中标,大家都争着烂价,唉,日子难过啊。

      我们就是一个麻雀所,三五个人,么子业务都接的那种,在这行里,类似我们的所太多了,真正像主管领导所理想和规划的那种几百号人设立成一个个部门的专业所,我也知道这里有那么几家,我们也从来就没有想过在近10年内会搞出那样的局面。

      我们几个人,每人都有4家左右的顾问单位,每人年固定收入在10W左右,略微超过本地的平均水平。如果努力下子,接几个10万左右的案子,那也还是有可能的。所以,我们几个合伙人也不急于搞案子,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忙着搞了好多现在看来是花花架子的家伙。首先,我们请专业的设计人员设计了事务所的一套CI,广告词什么的,然后,印刷了很多宣传资料,现在这些宣传资料都堆在我的办公室里,我看着就发愁。我们找人建了个网站,请了个人专门维护,也尝试从网络上淘金,可惜金没有淘到,自己的金子也化成了水。我每天主要做的是顾问单位的非诉讼事项,一般是起草文书文件,改文书文件,传过去,再传回来,案子一般也是顾问单位的合同纠纷,再就是些找上门来的案子。另外一个人,事务所成立后,我和他见了不到10次,他在一家公司做专职的法务,最多来所里办下手续。就这样,搞了一年多,到2005年年底的时候,我们算了下帐,吓了一跳,没有办所之前,我们倒还能保证自己的收入,维持着一些小小的体面。办所的这一年多,我们的业务收入是30万左右,固定资产房租开支加上工资税收费用等等,将近用了40万,也就是讲,除了自己的业务收入维持生活外,我们一年内,将本钱全部赔了进去。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原因是,费用过高,而且没有控制。没有控制的原因是,没有一个控制的办法,房租一年4万多,助理人员工资2万多,年检注册费用4万多,就去了10万,其它的小钱积攒出来就是10多万,加上固定资产,40多万啊。呵呵,剩下的就是一堆破电脑,打印机什么的。当然,我们苦心收购的这个壳子还是在的。于是,我们决定改革,改革的第一步是,选掉原来的主任,接着是搬一个便宜的地方,再是炒掉助理,省不必要的开支。总的来讲,我们在经营上,开始了所谓的战略收缩。我“有幸”被选为主任,于是,我抖擞精神,开始了我的任期。

      我接手事务所的时候,账上有1000多块钱,外面欠了别人3万多。工资还欠着一个月的。助理3人,财务内勤一人,会计一人。正常的支出一个月是7000块钱左右,不包括业务上事务上的其它开支。我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支付这么高的支出。我借了2万块钱,交了一个物业的半年房租,那个写字楼中有7、8家律师所,大家一起办公,也能够形成一个局面。房租不是很贵,物业管理会也不高。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的办公室紧缩了,不可能一人一间办公室了。除了主任办公室外,我留出两间独立办公室,这是有意图的。我们一共四个人,共用一间办公室,大厅作为行政人员办公区。牵进来5台电话和一条宽带线路,办公系统初步建立起来。过年前,我告诉两个助理,事务所将调整,不用再来上班了。留用了一个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助理。

      接着,我召集会议,要求大家每人向事务所支付5000元办公费用,以后案子可以不另外支付提成了。如果能够拉到律师过来加盟,可以支付一些费用,或者抵减费用。会议结束后,我清楚大家都不愿意交这个费用,但没有办法,既然还在一起做,就不能把这个难让我为。

      另外,我找了两个业务比较好的律师加盟进来,他们每年可以做30万左右的业务,在另外一个所觉得提成的比例不合理,愿意加盟我们,做一次性付费不再提成的加盟律师。我考虑再三和他们谈判再三,确定由他们每人每年分摊我管理费2万元,案件责任自己承担的原则,签订了聘用协议。于是,我暂时松了一口气,至少,我暂时不用太紧张费用无法支撑了。空着的那个办公大厅也可以利用起来。我找了几个愿意出来做商标代理的合作伙伴,我提出可以一起办一个商标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一起办公,互相依托。我提出每年向我支付房租5000元,开票另外收点。我将留用的助理介绍给加盟进来的律师,他们正好在找助理,我现在一时也用不上助理,于是,他们同意按我以前的报酬支付助理的工资。我觉得还是为事务所储备了人才。再说,我要安排助理工作,一样向助理支付报酬的。这样的安排大家都能够接受。

      事务所的费用,我开始严格控制,福利待遇一律停发。没有利润哪里有福利啊?!办公开支从严控制,电话换成网通的,不收座机费。共用电话换成插卡式的,限制消费。对于在公司网络上玩游戏,我深恶痛绝,制定制度,发现一次,罚款50元。空调在8-27度之间是绝对不能打开的,电脑不用一定要关机。助理出门,不能坐的士。自己买花卉,将租用的绿化植物退掉。一月下来,费用省了不少,每月的开支,降到4000左右。这个,我还可以接受。

      做完这些之后,我唯一要做的是,如何开拓业务。

      加盟律师很快就到位了,他们的团队一共有7个人,齐刷刷的让人羡慕。他们从事的是不良贷款方面的业务,几乎全风险的处理,去年两个律师赚了50万,队伍也壮大了。他们那一摊子名义上属于我的管理范围,实际上,我从来就不染指他们的事项,我希望他们越做越,当然他们也有另起炉灶的打算。先不管他们,明年我的所肯定会起来了。

      事务所的其它律师,我已经是不再指望了,我担心的是,他们不向我交管理费的分摊。我还不能做到不交费就炒掉他们的程度。当然,如果到了注册的时候还不交费,我倒是可以责令他们转到别的事务所去,即便就我一个人,事务所还是可以开下去的。

      我现在想的是,业务的开拓如何做。现有的业务,养我还行,要附带养一个所,那就差很远了。我现在缺乏的是一个和我一起创业的团队。哪怕就一个合作伙伴也行,我的想法很多,但要实现,一个人显然是不行的了。朋友们,请支持我,哪怕是道义上的都行!!

      欢迎加盟我们!!(全文告一段落,事务所在发展中,上个月,接了个大单,生存问题基本解决,谢谢关注)
        
      经营一家律师事务所其实不容易,律师是世界上最会计算大小多少的人,要将这些“白骨精”组合在一起本身就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何况还要这些人和你一起有共同的经营理念和执业目标!很多大所做到一定的时候,自己的经营模式不能满足律师们的要求了,于是,大所也就分裂成N多的小所,这些小所慢慢做大,就继续分裂。分分合合,应了罗贯中的话。

      做律师事务所,想在律师身上赚钱的想法千万不要有,律师赚钱也不容易,如果按提成的做法,你要拿20%-30%的提成,律师吃什么去?难保这些律师就不和你玩心计,常见的做法是:1)不在你这里办理收案登记,以公民代理方式出庭。2)所有案子以顾问单位职工的身份办,你收不到费。3)合同还是签,但代理费很少,另外收大笔的办案费用,不开发票,4)根本就不和你交往,自己刻一个萝卜章子,这种方法最恶劣!5)将案子飞给其它事务所的人做,自己得介绍费。6)一年不来几次,你搞不清他在作什么,但他过得很滋润。反正,如果你定的提成标准超过20%,律师就会这样对付你。

      还有的一种办法就是,我也不管你每年做好多业务,你在我这里办公,以我所的名义接案子,怎么接我不管,我和你签好协议,你的案子你办,你告诉我一声,在我这里登记,办理接案手续,然后代理费在我这里开票,交税,不能违纪收黑案子,不能收当事人办案费不开票。然后,案子质量问题你负责,出现纠纷,你自己赔,或者我赔了找你追偿,在这个基础上,你每年向我分担固定的办公费用。这样做,看来是冒矛盾,但同样有,比如,办公室大小不一样啊,设备不一样啊,当事人来吵事啊,等等。

      这是律师的管理,就够你喝一壶了,你要是主任,你还要面对合伙人啊,这些合伙人也不是好对付的主,你有个想法,那一定要开会决策,大家的意见永远不会一致的,搞来搞去,机会就错过了。合伙人有时候会闹矛盾,于是就拆伙,一个事务所就完蛋了。

      我看,经营家律师事务所不容易,能不办所,最好不办所。

      三十岁左右的律师,很苦闷。这些人,做律师基本上最短都有5年了,手里一般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客户,每天也是忙忙碌碌的。在自己的圈子里,也有些声望,或者是合伙人,或者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带着几个助理。大多数有了房子,安了家,有一部分已经住进了别墅开起了十几几十万的车子。俨然的一个中产了。

      但这些人却很苦闷,他们的苦闷一般是,事业已经起步了,但短时间还无法突破。每天周旋在形形色色的人士之间,发现自己的私人空间被压缩得几乎只剩下了张床。这些人,几乎很少有人有空坐下来看一本书,写几个字或者陪老妈看一会电视。除了客户,再没有什么朋友,除了算计利益和得失,几乎不会留意春天来了满天的风筝。所有资讯的获得,几乎都来自网络,没几个人看报纸和杂志,几乎都在网络上游动。

      这些人,离功成名就还有段很长的路,还需要机会、努力和贵人的扶持,必须朝乾夕惕,须臾不能放松自己。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获得机会不是每个人都能混迹于成功者的殿堂。我的一个朋友说,他每年的业务按100%的速度增长,超过了国家的GDP增长速度10倍,我不知道他要花费多少时间在维持这个增长速度上,但我想,他应该属于那种没有时间陪老婆小孩的人了。我曾经工作过的事务所老板告诉我,他一晚只睡5个小时,其余时间在写东西,想方案。

      我不清楚我是不是能够成功,我还是渴望有功成名就的那一天。不过,我不希望因为成功而那么的累,我看了论坛上很多关于说话、办事、穿衣、吃法的帖子,呵呵,我不以为然,古话说,为官三世,方知穿衣吃饭。要我每天穿着个正装在客户那里,在法庭里、在办公室里,不但自己觉得别扭,法官、当事人也会觉得这人不可亲近。办事的时候,先想的不是这件事情能不能收到钱,而是这个事情办到什么程度才是利益相关方都能够接受的。在法庭上,只有才上庭的律师才会咄咄逼人言语尖刻,真正值得注意的高手一般是呐呐寡言,只说几句关键话的。我们的庭审习惯是不注重辩论,注重证据的,牙尖嘴利也只能糊弄当事人。

      但我觉得,三十岁左右的律师可能要有的这样的准备,要有自己的圈子,这个圈子不是客户组成的,而是各行各业的朋友组成的,圈子中的朋友经常会互通讯息。要有自己的爱好,能够成为爱好的东西很多,三十左右的律师,爱好一般应该与静不可分。喝茶、钓鱼、读书、书法、手谈、无非琴棋书画诗酒花而已。三十岁的律师还成不了法律家,但要有成为法律专家的想法,在一个领域有自己的专长,对这个领域有独到的理论见解和成功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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