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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黑客入侵电脑改密码 软件公司不堪“安全改进咨询费”报案

作者:严剑漪 刘建 原出处:法制网 日期: 2006-6-16
 

    年轻有为的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刘刚,竟然要强行与上海某软件公司做150万元的“合作”,在对方不予理睬的情况下,刘刚变本加厉地进入“合作方”系统并修改对方客户密码以示要挟。5月1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对这名自作聪明的“硕士黑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刚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三十出头的刘刚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深圳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得到重用,被聘为技术经理。2004年12月,一位客户来到刘刚所在公司寻找软件产品,刘刚热情地接待了他。一番介绍后,客户表示上海有一家软件公司的产品质量要比刘刚公司的好,遂拿出这家公司给他的网站账号和密码,让刘刚看看上海公司的软件演示版。刘刚在对这家软件公司的网站仔细研究了两个星期后,回答客户:“那个上海公司的网站有很多漏洞,我可以随意进入他们的系统,这种产品不安全,还是买我们公司的产品吧。”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2005年9月,刘刚突然又想起这件事,正想“弄点钱”的他心生一个“发财妙计”。于是,在通过相关途径找到软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后,刘刚向其法定代表人韦总发出了一封别有意味的“合作邮件”:“通过对贵公司产品的了解,我发现其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可能导致系统崩溃。一直以来,我在犹豫需不需要将这些安全隐患告诉你的潜在客户、正式客户、代理商和合作伙伴,而且,若这些漏洞被贵公司的竞争对手知道,将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刘刚在“合作函”的最后提出“希望与贵公司合作”,并狮子大开口地要韦总支付其“安全改进咨询费用150万元”。
  收到电子邮件的韦总没理睬刘刚的无理要求,谁知十天后,公司的项目经理和售后客户经理急匆匆地告诉他,有四家客户的办公室软件系统登陆不上去了。经过公司技术人员检查,发现有人擅自更改了他们的软件系统密码。韦总立即想到了刘刚,马上用手机发短信询问,刘刚承认“这些公司需要把密码修改一下,对你造成不便很抱歉,但希望我们今后多沟通”。韦总只得暂时表面同意刘刚的非分要求,并立即向警方报了警。2005年10月12日,正在深圳等候与韦总签订合作合同的刘刚被上海警方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刚采用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刘刚向对方索要人民币150万元,其强迫交易的行为已完成,至于交易是否成功,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故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刘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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