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法律社区
案件委托
法律任务
查找律师
常用法规
法律人才
法律网址
律师服务
公检法黄页
法律法规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服务
劳动争议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法律论文
法律资讯
律政房产
您当前位置:
法易通
->
民事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权利义务?
作者
: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6-7-7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文章页数:
[1]
法易通咨询流程:
相关主题
拒付抚养费“老赖”父亲被拘
著名导演徐昌霖四份遗嘱遗产纠纷案宣判
重婚行为应否成为配偶继承权丧失的事由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
你够结婚的条件吗?
法律社区
法律咨询
版权申明
: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
: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ayit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
|
重庆律师在线
|
律政房产
|
法律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