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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医院将咽炎病人治成植物人 被赔偿73万

作者:北京晨报·李婧 原出处:中国法律教育网 日期: 2006-7-30
 

    咽炎治成植物人医院赔偿73万

  急性咽炎患者在治疗中长期昏迷,最后成了植物人。为此,患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该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要赔偿患者共计73万余元。

  2003年12月19日凌晨,49岁的张军(化名)咽喉疼痛,呼吸困难。120急救医生经检查作出了急性喉炎的诊断。张军家属回忆,急诊医生接诊后与北京某医院五官科主任联系,要求主任到急诊室。但是,五官科主任说来不了,要求急诊医生马上进行气管切开。而气管切开需两人进行,接诊医生说自己无法操作。此时,张军呼吸更加困难了。在家属再三要求下,护士希望ICU医生协助进行气管切开、插管。ICU医生到急诊室后,接诊大夫又说病人病情已稳定。于是ICU医生离开了急诊室。不久,张军病情进一步恶化,呼吸急剧困难。急诊医生、护士对张军实行气管切开、插管,又打电话到麻醉科求援。在实施气管切开、插管手术时,张军因长时间呼吸困难,成为植物人状态。

  2004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医学会医疗事故办公室作出鉴定结论:张军医疗事故争议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去年5月,市医学会医疗事故办公室作出鉴定,认定该事故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在患者植物人状态的人身损害后果中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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