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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定规矩妻子不得单独见儿子

作者:杨波 原出处:重庆晚报 日期: 2006-8-17
 

    丈夫把4岁的儿子放在父母家并写下委托书,要求除非自己在场,否则不能让孩子母亲探望。昨日,孩子的妈妈从江苏赶到重庆想见儿子,面对始终没有打开的铁门,禁不住号啕大哭。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璧山丁家镇一栋居民楼,看到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泪流满面,一边拼命拍打着一扇铁门,一边不停地喊着:“儿子,妈妈来看你来了,快给妈妈开门啊!“但拍打了近30分钟,大门一直紧闭着无人应答。该女子的父亲站在一边焦急万分。随后赶到的丁家镇有关负责人和派出所负责人也敲打大门,同样无人回答。女子的父亲要求破门,但遭民警拒绝。

  敲门的女子名叫钱玮,江苏南通人,今年27岁。她告诉记者,2002年她和在当地打工的璧山丁家镇人刘某结婚,儿子出生后,小家伙深得家人喜爱。

  钱玮说,孩子出生后一直生活在江苏,户口也在那里。今年6月底,夫妻俩带着孩子回到了璧山,但几天后,当她想带孩子回江苏时被丈夫制止了,她只好一个人回了老家。今年7月初,她和孩子的外公来看儿子,被刘家人告知“孩子到外地去了”,7月底他们再来时虽见到了孩子,但因孩子的外公想把他带走两家人发生了冲突,孩子被刘家人“抢走”。

  钱玮喃喃地说:“他才上了一年的幼儿园呢,马上要开学了!还有那些预防针,不打怎么行呢?”至于丈夫为啥要这样做,她称自己搞不清楚是为什么。

  据了解,丈夫刘某这时在上海上班,但他走前曾给自己的父母写了一份委托书,要求如他不在场,不得让妻子单独看望儿子。因此刘家人不让钱玮进门。

  就在钱玮不停拍门时,刘家的窗户一下子打开了,钱玮4岁的儿子出现在窗口,钱玮一下子尖叫起来,哭喊着让刘家人开门,但很快孩子就从窗口被带走,以后屋里再没了声音。到下午2时许,窗户再次打开,孩子的婆婆大声指责钱家父女打扰了他们的生活,当记者试图采访她时,窗户被迅速关上。

  随后记者拨通了刘某的电话。刘某表示,他已知道此事,刚预定了今天的机票赶回重庆解决此事。他承认自己给父母留了一份委托书,他强调,他并不阻止妻子看孩子,但一定要自己在场。刘称这是为了防止妻子把孩子带走。

  记者问当初为什么不让孩子回江苏?他回答,是因为孩子当时患病,他想让他留在这里治病,病好后再协商处理孩子归谁抚养。记者再问,你是否早已做好了这个打算?刘表示:“回重庆后我们见面详谈。”钱家父女则称,以前刘某从来没说起离婚的事。他们担心如果自己不坚持“守”着,“孩子一旦被藏起来”,他们将永远看不到孩子了。

  对“母亲看不到自己的儿子”这件事,周围的邻居态度复杂,有的人拿出板凳让他们休息,也有人称,他们这样拍门打扰了他们的生活。一位邻居称,父母两个人的事情不能伤害到孩子,“有什么事情可以协商嘛,协商不成还可到法院去告!”

  律师说法:

  母亲看望孩子不需要“批准”

  本报新闻律师团律师陈昊: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作为母亲是孩子当然的监护人,她看望、抚养孩子不需要得到另一个监护人(父亲)的同意和陪同,而孩子父亲一方的家人更没有权利进行阻止。

  在这个事件中,由于对方坚持不开门使情况变得比较复杂,因为孩子的爷爷婆婆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这种权利和母亲对孩子的监护权不存在谁大过谁的情况,因此不能采取破门而入的手段去“实现”监护权。我建议双方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好好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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