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易通
 在线咨询 法律社区 案件委托 法律任务 查找律师 常用法规 法律人才 法律网址 律师服务 公检法黄页 法律法规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服务 劳动争议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法律论文 法律资讯 律政房产
您当前位置:法易通 -> 合同范本-> 运输合同  

货物运单(水路)

作者: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6-10-11
 

                   ┌───────────────┐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具│
                   │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
        水路货物运单     │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
          月 日      │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
                   │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      │ 到达港 │   │到达│收货│
├─┬───┬┴────┴─┬─┬──┴┬────┴───┤日期│人 │
│ │全 称│       │ │全 称│        │  │  │
│ ├───┼───────┤ ├───┼────────┤  │  │
│托│地址、│       │收│地址、│        │  │  │
│运│电话 │       │货│电话 │        │(承 │(章)│
│人├───┼───────┤人├───┼────────┤运人│  │
│ │银行、│       │ │银行、│        │章) │  │
│ │帐号 │       │ │帐号 │        │  │  │
├─┼───┼─┬─┬─┬─┴─┴┬──┴──┬─┬─┬─┼──┴──┤
│ │   │ │ │ │托运人确│计费重量 │ │ │ │     │
│ │   │ │ │ │定   │     │ │ │ │     │
│发│   │ │ │ ├─┬──┼──┬──┤ │ │ ├─┬─┬─┤
│货│   │件│包│价│重│体积│  │  │等│费│金│项│费│金│
│符│货 号│ │ │ │量│(长 │  │  │ │ │ │目│率│额│
│号│   │数│装│值│( │、宽│重量│体积│级│率│额├─┼─┼─┤
│ │   │ │ │ │吨│、高│(吨)│(m3)│ │ │ │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装│ │ │
│ │   │ │ │ │ │  │  │  │ │ │ │船│ │ │
│ │   │ │ │ │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           ├─┴─┼─┤
│                │托运人        │总 计│ │
├─┬──────────────┤(公章) 月 日    ├──┬┴─┤
│特│              │           │核算│  │
│约│              │           │员 │  │
│事│              ├───────────┼──┼──┤
│项│              │承运日期       │复核│  │
│ │              │起运港承运人章    │员 │  │
└─┴──────────────┴───────────┴──┴──┘
  〔说明〕

  1.此货物运单主要适用于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水路货物运输。

  2.水路货物运单、货票一式6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货票(起运港存查联)。
  第二份:货票(解缴联)起运港→航运企业。
  第三份:货票(货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托运人。
  第四份:货票(船舶存查联)起运港→船舶。
  第五份:货票(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
  第六份: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到达港存。

  3.除另有规定者外,属于港航分管的水路运输企业,由航运企业自行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均使用航运企业台头的水路货物运单。

  4.货物运单联需用厚纸印刷,货票各联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应有区别: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各联为黑色。

  5.要印控制号码或固定号码。

  6.到达港收费,另开收据。

  7.规格:长19厘米,宽27厘米。 
文章页数:[1] 

法易通咨询流程:
注册会员
相关主题
  • 包裹托运单(铁路)
  • 登记单(水陆联运)
  • 登记单(水运承运)
  • 登记单(水运联运)
  • 货票(铁路1)
  • 法律社区
    法律咨询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ayit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 | 重庆律师在线 | 律政房产 | 法律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