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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三大好处

作者: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6-10-17
 

  近年天灾不断,南亚海啸、美国纽澳良遭飓风重创到最近埃及红海沉船事件及时有所闻的空难事件,使得数以千计的家庭破碎,许多不幸的年幼孩童顿去父母,茫茫未来,无所适从,更遑论有能力处理父母遗留下来的保险理赔金。

  有鉴于当年921大地震,不少灾区父母不幸双亡,遗留可怜年幼子女,又面临保险金引发周边亲属抢争扶养的憾事,于是催生出保险金信托的机制,透过「信托」为「保险金」加道安全锁,有效保护孩子取得这笔财产,不致于遭他人滥用或孩子缺乏理财观念而运用不当。

  然而,保险金信托问世五年来,这项先进国家家庭很常见的保险金信托,由于相关签署手续流程繁复,加上寿险业者不再主动推介,出现叫好不叫座的情况。

  中国人寿保户服务部提醒民众,「保险金信托」有以下三项好处:

  好处一:成立信托免税:由于是以子女名义成立信托,没有赠与问题。

  好处二:成立费用低:信托成立时,仅收签约费,信托管理费则在保险金汇入信托账户后才开始计收。

  好处三:产权保障:透过信托契约约定,可以确保财产权能于委托人指示之日期及情形下才移转予子女,避免第三者恶意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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