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易通
 在线咨询 法律社区 案件委托 法律任务 查找律师 常用法规 法律人才 法律网址 律师服务 公检法黄页 法律法规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服务 劳动争议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法律论文 法律资讯 律政房产
您当前位置:法易通 -> 行政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  

男子出租身份证替人购车 收到数十万元交通罚单

作者:未知 原出处:北京晨报 日期: 2006-10-17
 

 
  出租身份证替人购车,谁料还要替人缴罚单

  “如果加上以前的那些欠款单,估计有几十万元的欠款了。”昨天,史先生向记者出示了90张交通违法通知单,100多张养路费催缴、滞纳金罚款通知单,这些寄上门的“催款单”涉及100多辆车,罚款达几十万元,都是因为史先生出租自己的身份证为别人购车招来的。

  背一辆车最多赚50元

  昨天,记者在郊区一间平房里见到了史先生,史先生正对着满床的交通违法通知单和缴费通知单发愁。记者大致数了一下,违法通知单有90多张,养路费欠款单有100多张。为了逃避罚款,史先生离开了城里的家,躲到了郊区租房。

  史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5月份开始出租自己的身份证为别人购车,圈内人称为“背户”。 “去年我听说替人背车挺赚钱的,就是有点风险,我也没什么别的本事,就想干这个赚点钱。”史先生是北京人,但一直无业,去年5月,他听人指点来到花乡旧车市场,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叫王东(化名)的小伙子过来问他是不是要“背户”,从那时候起,王东就成了他的“经纪人”,每天早上将他的身份证拿走,联络租用它的外地购车者,晚上回来把租身份证的钱付给他,最多的时候一辆车他能拿到50多块,最少的才20多块钱。“现在不行了,原来一辆车能拿一两千块呢。”

  3个月负债几十万

  去年8月,王东用史先生的身份证买了5辆报废车,导致用这张身份证无法再购买车辆,史先生的“背户”生涯才由此终结。史先生说,通过3个多月的“背户”生涯,他总共拿到了7000多块钱。这期间,用他的身份证购买的车辆共有230多辆。作为“车主”,他随后共接到了涉及其中100多辆车的违法单和欠款单。就在几天前,他收到了一张37辆车、欠养路费和罚款近17万元的催缴单,“我这才算了一下,如果加上以前的那些欠款单,估计有几十万元的欠款了。”

  “当时就听说过干这行有风险,有一次,我还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说有人开着我的车抢劫!”史先生透露说,用他的身份证购车的真实车主中,有一些人专门打算买车做一些违法的事,一出事,把车扔了就跑,把责任都推给了他。

  真正车主难觅影踪

  记者从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了解到,如果不按时去缴纳车主所欠的养路费、滞纳金和罚款,这些费用将一直累加下去。而自收到补缴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3个月之内,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史先生这种情况,应该及时将其名下的车辆办理过户手续,让真正的车主依法缴纳欠款。

  史先生表示,在这37辆车的车主中,他只有一个人的联系方式。记者试图与其联络,但一直无法接通。史先生无奈地说,其实干“背户”的都没有、也不敢有自己的固定资产,他也是一无所有,至于最后的结果,他想也不敢想。

 

文章页数:[1] 

法易通咨询流程:
注册会员
相关主题
  • 鞍山一酒店作“女体盛”虚假宣传受处罚
  • 民警滥用职权胡乱扣车被记过
  • 北京金建出租公司一名安全队长酒后驾车被拘留
  • 民工爬上塔吊讨工资被以影响生产秩序拘留
  • 北京华商大厦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被罚10万
  • 法律社区
    法律咨询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ayit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 | 重庆律师在线 | 律政房产 | 法律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