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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被误判强奸罪蒙冤15年 提出143万国家赔偿

作者:燕赵都市报·陈国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6-10-30
 

 
  昨日,被“血疑”案蒙冤15年的徐计彬和他的代理律师一起来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143.44万元的赔偿,并申请为自己落实教师政策。

  原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小学民办教师徐计彬,1991年曾被指控犯有强奸罪被判刑。出狱后徐计彬四处奔波讨说法,此间,他在何延兵律师的指导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往医院进行血型化验,结果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血型为“O”型,与原来认定其有罪的血型“B”型不一致。徐计彬将此案件诉诸法律。今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决徐计彬无罪(本报曾做连续报道)。

  徐计彬说,他原来是一名优秀的民办教师,因为司法机关的错误而直接导致其被学校开除,丧失了作为一个国家教师的机会,所以他请求依照政策恢复其教师身份。徐说,他当时在看守所悲痛成疾,就医花去了他巨额的费用。因自己被判刑,村里没有为其划出承包地,自己因此也失去了土地。徐计彬在申请书中说,当时自己以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带着游街示众,自己无颜见人,妻子也忍受着巨大的压力悲惨度日。为此徐计彬要求赔偿义务机关为自己恢复教师工作,转正为国办教师,并赔偿各种物质、精神损失143.44万元。徐计彬还要求查明导致冤案的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法院接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不日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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