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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家有疑问 为什么我凭证齐全反而税多?

作者:未知 原出处:广州日报 日期: 2006-12-6
 

 
  六种情况可核定征收

  1.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不能正确计算售房收入的;

  2.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房产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原值的;

  3.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

  4.申报价格低于《房地产价格审核书》所审定的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5.个人转让已购公有住房不能提供所有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凭证的;

  6.办理完税手续时,未按规定提供主管地税征收机关“据实征收”审核意见的。

  扣除装修费限额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记者昨天接到读者黄小姐报料,反映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据实提供齐房屋买卖发票、装修费用等原始凭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反而要比不能提供齐原始凭证按1%核定征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个案:两种交税方案差2000元

  黄小姐给记者打了个比方,比如一套房子是2004年以60万元买入的,装修费和购入时的相关税费为15万元,今年准备以80万元卖出。根据政策,如果不能提供原始凭证,将按交易额的1%征收。也就是说80万元,乘以1%,要交8000元的税。

  而如果可以提供原始凭证,房屋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房产交易合同价格,减去装修费用等规定扣除项目后再乘以规定税率。也就是80万元减去60万元后,再减去15万元,然后再乘以20%,也就是1万元。比第一种方式多了2000元。如此说来,手续齐全的二手房再上市交易时,反而比手续不齐全的要多交税。王小姐对此提出了质疑,是不是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前没有经过详细的测算呢?

  专家:充分考虑各种交税方案

  税务专家解释,二手房交易要缴纳多少税费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像黄小姐所说的这种情况可能会存在,但二手房交易税费到底是按核定征收还是据实征收,要由地税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量。专家提醒,居住未满5年的二手房交易除征收个人所得税外,还要征收营业税,几种税赋相加,利润空间已相对减少了很多,所以提醒正要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投资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交税方案。

  广州市地税局明确,从8月1日(税款所属日期)起,个人转让住房核定征收的税率维持住房转让收入的1%不变。同时,实行据实征收方式的,按转让所得的20%征税。《通知》明确了个人转让住房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六种情形,合理费用扣除的范畴有所扩大,装修和公证等费用被纳入合理费用的范畴。

  实行据实征收方法的重要环节是确定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通知》明确,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完税凭证、发票、行政性收费收据以及经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进行减除;发生建造费、中介服务费的,纳税人还必须提供有关合同、协议。按照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收入额一般按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但纳税人申报的售房收入额低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价格审核书》审定的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房地产价格审核书》所审定的价格确定。市地税局表示,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的证明材料,证明个人住房转让没有所得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定:装修费公证费可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扣除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时,纳税人须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一致。但如果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重复扣除。《通知》还规定,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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