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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起诉北京交通执法总队乱抓黑车遭驳回

作者:未知 原出处:京华时报·郭晓明 母冰 日期: 2007-1-4
 

 
  面包车司机张建新拉几个韩国人去颐和园,被交警认定为拉黑活,还扣了车。之后,张建新以韩国人是朋友为由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近日,西城法院驳回了张建新的请求。

  张建新是北京一家商贸公司司机,福田面包车是他自己购买的。他起诉称:“我同事韩某的老婆是韩国人,去年7月,韩某老婆的9个韩国朋友来北京,韩某找到我帮忙。”7月27日,张建新开车带着几个韩国人到颐和园,停车过程中,交警认定张建新没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经营,对他的福田车进行了查扣。

  张建新不服,将执法总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张建新特意找到已经回国的几名韩国客人作证。其中名叫金吉英的韩国女子发来传真,声明他们一行9人来中国是为了看望朋友,并找来张建新帮忙。他们曾经给过韩某5500元,但目的是作为用餐和购物等的开销。

  该案审理过程中,执法总队提交了一份对金吉英的询问笔录,这份笔录显示,金吉英给张建新的5500元包括午餐费和车辆使用费等。法院认为,金吉英在事发当天所做的笔录比张建新庭后提交的更有可信性。

  另外,张建新还请自己所在的贸易公司提交证言。该证言称,9名韩国人是公司客户,并安排张建新开车带他们游颐和园,因此张建新拉的不是黑活。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建新提交的两份证词矛盾,一份称韩国人是“朋友”,一份是“客户”。同时,金吉英的询问笔录可以证明张建新收了车费,因此判决张建新败诉。

  宣判后,张建新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带韩国人跑了几天,对方表示一下谢意,这种答谢不能算非法。去年12月27日,张建新提出上诉。

  去年12月30日,记者联系到执法总队法制处处长王小平。对于如何认定黑车,王小平说,现在黑车交易多种多样,并非只有当场交易才算黑车。对张建新的案子,王小平说法院已经判决,不愿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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