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卫生间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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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7-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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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 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 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 单设便器的为1.10m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房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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