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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受惠者 提高机关房补是权力自肥

作者:未知 原出处:京华时报 日期: 2007-2-8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表示,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调高住房补贴标准的方案已上报广州市政府审批。其中规定,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人员,都可享受发放期限为25年的住房补贴。

  实际上,调高公民的住房补贴标准,并及时地发放下去,政策本身是没有什么错误的。前提是,这一政策必须在国家规定政策允许的范畴之内。从前不久广州市一位副区长直言自己买不起房的新闻来看,尽管提高了住房补贴,以广州市目前的住房价格,相信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买不起房也供不起房的。

  问题不在于政策本身,而在于这一政策的制定者,同时也是这一政策的受惠者。这种二者合一的混搭角色,冲淡了政策的公平性,让“权力自肥”显现无遗。

  由广州市拟提高市直属机关单位房贴一事,我们应该思考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如何限制政府频频出现的“权力自肥”倾向?

  我想,首先应该有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存在。这个第三方监督机构是同级人大,但就目前来看,人大的监督力度显然不够。其次,政府政策的制定,不能总是每逢好事便从自己下手,不能总是公务员这一行列先享果实。三是政府的权力部门应该加强自律,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决策时,应力避“瓜田李下”之嫌,以免授人以口实。

  以广州市拟提高直属机关房贴的动议看,其行为本身或许并无过错,但其程序本身则未必行得正坐得端,人们对此诟病与质疑,原因正在于此举具备了“权力自肥”的动机与结果。倘若有个更令人信服的第三方监督机构的审批,那么自然可消除公众挥之不去的疑虑。换言之,若要平息公众的诟病与质疑,就必须以程序上的无懈可击来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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