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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了什么

作者:陈雪频 徐静休 李甜华 周雁群 原出处: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 2007-12-17
 



  彭光华:我们地方政府有点学菲律宾,就是想扩大劳务经济,对于地方经济来说最大的资源就是庞大的人员。他们希望这些人是他们的资源的来源,所以中国对派遣的路有点别扭,第一个规制得非常严,别的国家走了几十年的路它一下子就走完了。在立法的过程当中仅仅是口号性、纲领性的规定,就是说说而已,但是在中国都进去了。

  大家看劳务派遣的结构,一个是同工同酬,一个是参加工会,这是一个角度,还有一个角度在于劳务派遣本身有两大功能:一个是企业功能,还有一个是劳动行政,或者是政府部门的职业介绍,甚至包括职业培训,劳动力市场上这两大块本来是政府做的。我国政府对派遣还是有所鼓励的,有很多能做到也有很多不能做到。有三个阶段,第一个就是明确权利和义务规定,比如说签订劳动合同,分别履行告知义务等,非常大的对劳务派遣的一个限制就是66条,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大要件,这个是对派遣的真正的限制,根据行业、根据职业全部明确出来,劳动部要做规章,行政规章要明确,必须清清楚楚的,没法再说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只能说哪些岗位是辅助性,哪些是替代性的。其实对派遣真正的限制是岗位限制,从其他国家的历史可以看出来,非常明确哪些岗位不能派,哪些能派。这个活太累了,非常麻烦,所以一时半会做不出来,如果他们年底出的配套规章里面有的话,也还是很虚的,实不下来,要得实下来还需好几年,至于刚才的同工同酬、参加工会,这些都是好多年前就做的事了,这解决派遣的思路。

  公司应该对

  《劳动合同法》抱什么态度?

  吴道槐:我想对法律应该是抱着一种尊重的心态。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乃至在颁布之后,社会上有一些机构在广泛地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和宣传,它打的所谓的招牌就是教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何去所谓的合理地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有大批的用人单位屡屡上当。

  一旦法出来以后,不是说去钻法律的空子,而是要严格地执行法律。看看守法和违法的成本:守法的成本,从《劳动合同法》本身的规定来看是非常低的;再看看违法的成本有多高?过去的《劳动法》在前面做了很多的规定,后面轻描淡写,这次《劳动合同法》用了14条的篇幅,全部是针对违法要付出的代价。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就是在多种情形下他要付出多种情形下的赔偿、行政处罚,乃至追究责任,这就是违法的责任。

  陆胤:《劳动合同法》可能在招工和用工当中会对企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那么这种影响是在现有HR招聘模式上的影响,就是现在的模式在新的《劳动合同法》环境下肯定是无法生存的,必定要做一个调整。我绝对反对规避法律这一说。很多常规性的、尝试性的管理手段,都需要在《劳动合同法》下进行重新审视,因为法律已经制订了。

  公司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

  彭光华:企业要考虑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真正劳动关系的规范最主要的还是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要意识到制订企业规章是企业的权利,更重要的要意识到这也是企业的义务,如果企业不做就是违法的。同时,《劳动法》只管上下关系,同事关系不管的,企业规章制度里面可以规定同事关系。

  企业规章有非常强的限制,如果实行之后你再想修改就麻烦了,工人不签字,你在几年前给他设定,他就挺高兴。今年能改的最好今年改,不要拖到明年,其实规章制度有很多内容和《劳动合同法》是相关的,比如说刚才提到过的严重违纪或者叫严重违规,你在规章制度里面列了多少,还有终止的情形等,这些都是与《劳动合同法》有关。那么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之下,有可能会违法的东西企业今年最好都去掉。

  陆胤:劳动合同的订约对用人单位来说就非常重要,我们以前都说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利的手段,那么2008年之后,这个对用人单位更重要,还是对劳动者更重要?对用人单位更重要。这个劳动合同以后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一个最重要的抓手,如果没有这个劳动合同,那么你的合同权利是无从保障,那么我们现成的招聘、面试、通知录用、报到签约就变成了招聘、面试、通知签约、签约、报到,将是《劳动合同法》下用工模式发展的趋势。

  那签约这个程序怎么来走,这个程序以前你不会想到签约会签出风险来的,签约的时候你是很强势的,但这个日子可能以后就不会有了,当然是不是能够维持,就看大家的操作技巧。我们认为签约是企业在用工上的第一道防线,如果你能控制好这个签约,当然也不能代表后面就没有风险,但是签约这一关你必须要过好,如果你这一关都过不了,就栽在下面去了。

  另外,风险不仅仅在HR的招聘部门当中,更多的是在你一线经理和业务部门当中,很多业务部门它的用工就会产生很多类似的不正常的,或者临时性的招用行为。所以企业作《劳动合同法》的培训,不仅要让HR懂,还要让一线的管理者都要知道:它实际上管的时候有很多的风险,有很多管理的不规范,会带来潜在的成本。这些都是要他们知道的。

  不管怎么样,对于HR来讲,我们专家也有一个建议,唯一一个建议,就是划上一条道,加大管理投入,避免管理失误,减少法律风险,所以明年HR一定要加薪,不加薪干不了了,然后才可以管得更好,才可以节省更多的钱。

  吴道槐:作为用人单位,要通过全面学习、领会和掌握《劳动合同法》,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通过全面加强以法制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和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使我们的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能够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在这个社会上树立我们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一个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得到长远持续发展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一个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的企业,对于它自身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个企业也是一个知法、懂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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