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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优惠你享受了吗――关于个人购买空置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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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5
    文章页数:[1] 
    一、什么是空置商品住宅?
    1、指普通内销、高标准内销、外销商品住宅;
    2、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海市投资建造的并符合出售条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已超过一年、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新建住宅;
    3、取得住宅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住房交付使用许可证》或《住宅建设竣工日期确认单》。
    二、购买空置商品住宅时,交易中的各类费用均按现行内销商品房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1、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
    2、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登记时;
    3、在办理购房贷款公证时;
    4、在提供个人买卖空置商品住宅咨询、评估、经纪代理等中介服务时,按自愿原则,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上限,酌情减收。
    三、税收方面。
    1、免征营业税(由商家享受);
    2、免征契税(由购房人享受)。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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