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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5
    文章页数:[1] 
                                        抵扣对象

      1、凡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购房的个人,可以享受抵扣。
      2、在本市购买或者差价换购商品房住宅,购买二级市场商品房、平价房以及购买拍卖商品房并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包括中外籍)
         
                                          注意点

      1、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房住宅的个人,必须是商品住宅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且与购房
    合同、购房发票相一致。
      2、购买二级市场商品房、平价房以及购买拍卖商品房必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
    产权证。
      3、 售后公房不属于享受对象。
      4、 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产权证均注明房屋为多人共有的,则共有人应推举一人为主申请人,由主申请人携带其他申请人的委托书,办理登记,不得放弃任何人的登记权。但可以自行选择抵扣者中的某几个或全部享受抵扣退税,也可以自行选择允许抵扣的纳税凭证中的某些凭证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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