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服务中心 法易通 全国最大法律法规库查询
将本站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案件委托 律师库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常用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窗 法律人才 政法黄页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法律服务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刑事违法 刑事犯罪 犯罪处罚 法律论坛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继承收养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合同 金融 贸易 消费者 担保 仲裁 律师服务
您当前位置:重庆律师在线 -> 经济法律知识-> 房地产-> 房屋买卖 向下滚屏

房屋中介服务的收费有标准吗

站内搜索
相关主题
  • 财产受损应由物业公司赔偿吗
  • 物业管理的常见纠纷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
  • 查询二手房产权方式及程序
  • 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什么
  •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5
    文章页数:[1]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中介收费的相关要求主要有:1、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依据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2、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其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额度以及交费地点,在机构的显要位置予以公布。3、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应当在服务前,主动向客户介绍其有关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大体如下(在经济特区内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如下标准的30%):
        房屋咨询费  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程度结合标的额度的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
    房屋价格评估费  此项费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
    收。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5%,100万元-1000万元的收2.5%,1000万元-2000万元的收1。5%,等等。
        房屋经纪费   这包括:1、房屋租赁收费。无论成交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双方协商一次性计收。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总额的0.5%-2.5%计收。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最高可按成交价的3%执行。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文章页数:[1]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6 www.newc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重庆律师在线 | 四川律师 | 上海律师 | 广东律师 | 江苏律师 | 湖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