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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上房产中介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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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5
    文章页数:[1] 
        个别不法房屋中介公司最常用的做法是首先在报纸广告中刊登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吸引客户。比如,明明 “三室一厅”房东报价每平方米3000元,他们在广告中却刊登2500元。客户看到后肯定觉得便宜,将客户骗至公司,交押金,签一份“代理合同”,该合同中一般约定“在一个月后才可退金”和“与房东交换联系方法即算中介成功”。然后业务员陪同顾客去看房,中介公司一般会使出以下手段:
        假房东  业务员陪顾客到某个楼下,这时由公司另一名业务员给该业务员打电话,冒充房东,说现在临时有事去不了,这时该业务员会让顾客接听电话,以表示确定房东有事来不了,顾客接听电话后冒充房东的另外一名业务员会跟顾客讲自己确实想把房屋租给他,并让顾客记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当双方回到公司后,业务员会立即翻脸说“你已和房东交换联系方法,中介已完成。”这时所交押金就归中介公司了。
        两头蒙  业务员陪顾客去看实为3000元却报给顾客2500元的房屋,事先和房东、顾客都说对方当面不愿谈价钱,价钱的事都愿委托自己谈。这样,看房时房主以为是3000元,顾客以为是2500元,顾客满意后他就督促双方签一份不体现房租价格的非正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在双方商定的付款、交钥匙那一天,他会对顾客说房东现在将房价涨到3000元了,顾客当然不干,他就说那是房东单方违约,没有中介的责任,并且双方已签合同,中介已完成,押金不退。
        拉抽屉  还有个别中介公司自己干脆出钱承租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同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都报2500元。每当顾客看房满意并签下合同后,就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出面找出各种理由不肯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合同,房东单方违约,中介费不退还。
        一头堵  个别中介公司在欺骗了消费者之后,还纷纷设立了“监督投诉热线”,以便欺哄据理力争的顾客,不至于顾客向有关部门投诉。其手段无非是对顾客说押金根据合同无法退还,但出于爱护顾客可为顾客继续介绍房屋,顾客此时也无计可施,善良一点的还觉得公司的管理层不错,挺为他们考虑的。
    所以,在租房时谨慎挑选中介公司,应该慢慢掏中介费押金,注意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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