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服务中心 法易通 全国最大法律法规库查询
将本站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案件委托 律师库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常用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窗 法律人才 政法黄页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法律服务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刑事违法 刑事犯罪 犯罪处罚 法律论坛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继承收养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合同 金融 贸易 消费者 担保 仲裁 律师服务
您当前位置:重庆律师在线 -> 经济法律知识-> 房地产-> 房屋买卖 向下滚屏

购房人逾期付款的责任

站内搜索
相关主题
  • 财产受损应由物业公司赔偿吗
  • 物业管理的常见纠纷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
  • 查询二手房产权方式及程序
  • 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什么
  •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5
    文章页数:[1] 
        2000版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是对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按期足额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购房人不履行合同第六条的约定,逾期付款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一、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但不作累加。
    1、 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人逾期的时间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购房
    人实际全额支付房价款之日止,购房人按日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约定应按购房人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 超过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一定的天数(一定的天数: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  
    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天数),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人应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几(百分之几: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百分率)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要解除合同,购房人在得到开发商同意后,开发商可以不解除合同,但购房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日起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的比率不能小于第一条的规定比率。

    二、 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的其他方式。

    三、 双方按上述方式不能达成协议,开发商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购房人追索赔偿。
    文章页数:[1]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6 www.newc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重庆律师在线 | 四川律师 | 上海律师 | 广东律师 | 江苏律师 | 湖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