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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人身损害赔偿案强制执行 获240万赔款
作者
: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5
文章页数:
[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以通知形式分别向原、被告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还应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原告系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宜用书面方式将原告口述基本内容告知被告。被告在知悉原告起诉后,可以在15日内针对起诉状内容提出答辩。
答辩的方式,既可以提交书面答辩状,也可以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答辩,既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也可以明确表示该期间内不提交答辩状,被告还有权在开庭时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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