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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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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5
    文章页数:[1] 
        当事人做好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是其打好官司、打赢官司的重要一环,所以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 了解合议庭成员的有关情况;了解审判长的背景资料;特别是应了解合议庭成员与对方当事人有无私人关系,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以决定是否行使回避申请权。
        第二, 认真搜集证据。要想打赢官司,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论点与请求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当事人应尽最大努力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对仅仅有复印件的书证,必须找到该复印件的原件,因为在当庭质证时,只有经过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的证据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当事人欲提供人证时,应切实做好证人的工作,使证人能够真实地客观地出庭做证,但不得指使证人做伪证,否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某些案件中,当事人还应在庭前委托有关机构做科学鉴定,以支持自己的请求与主张。
        第三, 认真整理辩解要点,为庭审辩论做准备。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三方面:一是对案件的实体方面进行辩论,如双方之间的民事行为是否成立、主体权利是否受到侵害、侵权的范围如何、如何承担责任等。二是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主张应适用什么样的实体法条款解决纠纷。在某些案件中如何适用法律是至关重要的,往往会成为胜败的关键,所以认真学习法律,同律师一起做好适用法律的辩论准备是非常重要的。三是对程序法的进行辩论。如对方当事人是否合格、诉讼代理人有无合法委托授权等。当事人要想搞好当庭的辩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首先,认真阅读对方的书状(起诉状或答辩状),琢磨对方的思路,发现对方漏洞与不足,推测对方在法庭上的策略。其次,对对方证据进行认真分析,并进行分类,整理处理在庭审质证时的发言要点,既包括当对方对自己提供证据提出疑问时的解释与辩解,也包括自己一方对对方证据提出的疑问要点。再次,在做了以上两项工作后,当事人应对庭审争议焦点做事前总结,其目的有两点:一是更好地指导自己进行庭前准备和庭审辩论;二是当庭审中审判长归纳庭审争议焦点时可及时发现是否有遗漏,以便及时提请审判长增加遗漏的争执点。
        第四, 庭前未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应做好写答辩状的工作。答辩是一项权利,庭前是否提交答辩状可以由被告人自己决定。被告为了自己的利益,虽然可以在庭前不提交答辩状,但仍必须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以备庭审时行使答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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