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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受理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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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6
    文章页数:[1] 
        上诉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对上诉主体资格及上诉状进行审查,接受审理的诉讼行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首先对上诉人是否具有上诉权进行审查,即审查上诉人是否具备上诉主体资格;其次,对上诉状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发现上诉状内容有欠缺的,应告知上诉人及时补正;再次,审查上诉人的上诉是否超过法定上诉期,对逾期提起上诉,要审查是否存在顺延上诉期限的法定事由。原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诉,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并告知其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响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诉讼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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