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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8月3日电 当前,一个轰轰烈烈的执法思想革命浪潮,给重庆市两万多民警带来了巨大冲击。
直面问题清查顽症
为谁执法?如何真正把对老百姓的感情化作职业责任?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有哪些?执法思想革命首先针对的就是执法中的“顽症”。
少数民警漠视群众疾苦,对群
众报案、办事、求助采取“冷、硬、横、推”的态度;随意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执法主体不合格,协警员、联防队员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办案;少数单位违法行使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权限,乱收滥罚。“乱执法”、“执法乱”、“不执法”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超期羁押、滥用警械、不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这些都不是“小事情”。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说到底是特权思想在作怪,执法思想革命就是要让执法为民的观念深入到每个民警心中,并由此带来执法习惯、执法制度、工作方式的深刻变革。
“六项清理”规范执法
首先,清理执法思想,摒弃不合时宜、错误的思想观念。市公安局负责人说,我们民警要多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是你的亲人,你会怎么对待他?他们要办一件事多难,他们受到犯罪侵害孤立无助对民警翘首以盼是何心情?
其次,清理执法主体,坚决杜绝少数单位使用协警员等办案的情况发生。
第三,清理执法行为,坚决查处粗暴执法等行为。比如对于超期羁押问题,日前,市公安局负责人就谆谆告诫全市的派出所所长,超期限制人家的自由,那你就是在行政违法,从一个“执法者”变成“违法者”!
第四,清理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安法律、法规,尤其是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涉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一步健全完善。
第五,清理利用执法办案权力搞创收,清理纠正搪塞当事人、久拖不还扣押财物的现象,重点根治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第六,清理群众对执法办案上的投诉,对近年来群众的上访、信访和投诉案件进行清查。
对于这六项工作措施,市公安局提出要求,要从贯彻“三个代表”的高度从严治警,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违反规定者“脱帽下课,脱衣走人”。
全面强化人权保护意识
随着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不断深化,公安机关响亮提出,要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全过程贯注“人权意识”和人权保障的思想。
过去,由于执法思想观念陈旧,大量存在执法扰民、执法侵权现象。如为了查获几个犯罪分子而采取全市性“大清查”;不分问题性质、轻重缓急,深夜查房、夜闯民宅,没完没了地对一些企业、场所的公开检查;不分青红皂白地深夜清查外来人员、农民工等。这些都严重扰乱了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
和打击犯罪一样,人权保护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和职能。但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任意扩张自己的权利,尤其在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这项最基本的人权时,执法随意性大,造成的影响往往非常恶劣,这就是对公民权利认识不够的表现。
强调人权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是对我市公安民警执法素质和水平的更高要求。要从过去的人治模式,转变到严格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利的模式上来。在公安的职能发挥上,要从过去重管理轻服务、以权管人的状态,转变到管理服务并重,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的职能模式上。我市公安的执法思想革命,将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和谐统一。正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所说:执法思想革命,就是要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如何执法的问题,播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种子,开出公正执法之花,结出执法为民之果!(记者 刘源超 实习生 宁 晓) 消息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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