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服务中心 法易通 全国最大法律法规库查询
将本站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案件委托 律师库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常用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窗 法律人才 政法黄页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法律服务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刑事违法 刑事犯罪 犯罪处罚 法律论坛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继承收养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合同 金融 贸易 消费者 担保 仲裁 律师服务
您当前位置:重庆律师在线 -> 诉讼指南-> 民事诉讼 向下滚屏

证据的意义

站内搜索
相关主题
  • 建议延长申请执行期限缓解“执行难”
  • 律师所欧洲旅游被“忽悠” 怒告旅行社
  • 男子闯入女更衣室 浴室被判赔精神抚慰金3000元
  • 老翁骑车撞倒路人致其身亡 死者家属索赔60多万
  • 北京最大人身损害赔偿案强制执行 获240万赔款
  •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6
    文章页数:[1] 
        证据是诉讼的基础,一切诉讼活动也都是围绕证据而进行的,可以说没有证据也就无所谓诉讼。证据对官司的输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证据是当事人官司成败的关键。对当事人而言,在案件事实发生争议时,打官司首先是打证据。因为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就是为了让法官相信他的起诉或反驳是正确的,从而使法官作出有利于他的裁决。而要使法官相信其主张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编造的,除了向法官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外,别无他法。在诉讼中,原告无证据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甚至在某些场合还要被驳回起诉。被告如果提不出有力的反证,就有可能导致败诉的结局。第三人、共同诉讼人要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证据既是当事人打民事官司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的有力武器。
        第二,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事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的基础。对法官而言,他并未亲自经历案件事实,又不能使案件事实重现于法庭,要辩明当事人争议真实的真伪,靠什么呢?只有靠证据这一媒介物,别无他法。我国法律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是法官判断官司谁赢谁输的原则,即要看哪一方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为了在判决中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法官必须以真实可靠的证据为依据证实事实。所以,“以事实为依据”在诉讼中的真实含义又可解释为“以证据为依据”。
        可见,证据对官司的结局,对当事人胜诉或败诉的命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拥有了确实充分的证据,官司也就赢了一大半。因此,掌握一定的证据知识对于打好官司是十分重要的。

    文章页数:[1]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6 www.newc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重庆律师在线 | 四川律师 | 上海律师 | 广东律师 | 江苏律师 | 湖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