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服务中心 法易通 全国最大法律法规库查询
将本站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案件委托 律师库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案件大全 常用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窗 法律人才 政法黄页
民事 经济 行政 刑事 企业法律服务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刑事违法 刑事犯罪 犯罪处罚 法律论坛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继承收养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合同 金融 贸易 消费者 担保 仲裁 律师服务
您当前位置:重庆律师在线 -> 法律资讯-> 本站动态 向下滚屏

拒付违约金 张柏芝被强制执行

站内搜索
相关主题
  • 免费律师推荐服务
  • 重庆打破电信霸王条款
  • 幼儿坠楼 要告窗高不足
  • 少女会网友陷狼窝遭轮奸 7罪犯被判处5至12年
  • 重庆首例学生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宣判
  •  
    作者: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3-8-4
    文章页数:[1] 
    与珠海东洋之花公司广告演出合同纠纷案败诉之后,香港影星张柏芝并未如约支付125万元的违约金,珠海东洋之花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记者昨天获悉,张柏芝已委托代理人将违约金从香港汇至法院。

      2001年年底,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张柏芝在履行与东洋之花公司签订的广告合约期间,构成违约,判决她赔偿东洋之花公司违约金370万元人民币。张柏芝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张柏芝给付东洋之花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25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柏芝没有在规定的日期内自动履行判决,东洋之花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不久前,得知张柏芝来京拍戏的消息后,法官立即赶至张柏芝驻地,要求其迅速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将依法限制其出境。近日,张柏芝的代理人向法院送来一张信汇凭证传真件,称已将本案全部案款汇入法院账户。次日,经与银行核实,该信汇凭证的内容真实无误。至此,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文章页数:[1]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发布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文章版权归本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名: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发展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6 www.newc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易通重庆律师在线 | 四川律师 | 上海律师 | 广东律师 | 江苏律师 | 湖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