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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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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申请书
仲裁执行申请书
仲裁保全担保书
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
仲裁反诉书
作者
: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8
文章页数:
[1]
要确认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须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由具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进行确认。在我国,法定的确认机构只能是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所以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只能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这里所指的仲裁委员会是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或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这里所指的人民法院为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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